Wednesday, September 14, 2005

first blog...she told me

我有一段惨痛的经历。对,而且维持了半年之久。

我爱唱歌,因为对自己的歌声还满意。我也爱表演,在众人的眼前是一种表现。所以大学很自然的就参加了唱歌组。

但万万没想到,歌唱组里清一色都是女生。很多人都羡慕我有如此艳福。但我却活受罪。

我不是同志,只是不习惯与太多女人为伍。当然我找了种种借口而溜之大吉。

那里我认识了一位朋友、徒弟、哥儿、知己、夥伴、辅导员。

打从一开始,大家都知道彼此的存在,但也是怀着同学会的情操而已。就是那种点头之交啦。这是含蓄人的文化。也就是对她开始的印象。

认识她和一班‘蜜’ 友都像是一触即发的。

从营出来后,我们便跟随老大姐云游四海。感情便由此刻开始培养起来。

我、大麻C与她在旅途中的互酸到收她为入室弟子,都是玩得最颠、最放的几个。而那段期间原来大麻C与她已谱上恋曲。这是我蛮迟才知道的事。

后来她有何我讨论过,我还记得我是这样回答的,“如果我是女人,你就没机会和我争了。世上有这样的男人,遇到算你走运了。”

我不晓得她是不是因为这句话而继续和他在一起,但这句话却是我的肺腑之言。嘿,兄弟,我可算功不可没吧

后来就和她们很熟了。

我的初恋也是他们的一语惊醒梦中人,虽然我宁愿长睡不醒。

她生长在一个大家庭里,12位兄弟姐妹,排行老么。粤语不正,带有广西的口音。是她的注册商标之一。爱称自己是傻妹。看她当学记时的拼劲,自愧不如。天真、满怀理想,但又求实际,是不折不扣的小女人。

她是我最佳拍档、听众、倾诉对象。也许大家都不太有信心的原故吧。

网志是她告诉我的。有一年之久吧。那时根本不知什么东东,觉得有趣,但却只是蠢蠢欲动。看了她的文章,发觉她的成熟与写着功力。也特别注意她是否提及对咱们大伙的点滴。但可是少之又少。然而还是要谢谢她。

文字让人感动,她的文字偶尔也会。

好几个月没有和她联络。彼此都会祝愿着对方。看他忙着,总不想打扰对方。还是那一句,由衷的祝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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